首页 >  时评 >  详情

7月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每日头条

2023-07-02 09:13:49来源:凯迪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30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7月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

根据广西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从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强化风险防控、建立责任分担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广西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进一步完善。

其中,《通知》明确全区统一编制预(决)算、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结余基金处理、完善储备金制度。全区统一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从2023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和使用,统一核算和结算。

《通知》提出“建立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基金统收统支后,自治区承担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时、足额、安全发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各市工伤保险基金财务、业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各市继续履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历年欠费清缴等方面的工作责任。

此外,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通知》强调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核发等环节向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以及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等领域延伸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全流程、全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防范职务犯罪和欺诈骗保,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彭媛媛

编辑 | 陈钰榕

校对 | 卢小青

审核 | 农春雨

关键词:

[ 相关文章 ]

[ 相关新闻 ]